十年来,我国基本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十年来,我国不断强化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国有1420万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71.7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了省级全覆盖。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2万个,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的88.9%。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关爱巡访、时间银行、老年餐桌等老百姓身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推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社会服务加快发展,助力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十年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健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由82%提升到100%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由31.8%提升到79.5%,分别增长18个和47.7个百分点。400多万社区工作者在为民服务特别是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年来,我国基本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这一体系年均保障低保人员4000万人以上、特困人员近500万人、临时救助人员1000万人次左右、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30万人次以上。”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本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助力特殊困难群体与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助力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
基本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
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9月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民政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养老服务政策文件10余件,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制度90余件、国家和行业标准50余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如期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目前,全国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总量已达90万个,比2012年增长1.7倍。社会组织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参与制定了2499项国家标准和364项国际标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达73.7万人,比2012年增长近9倍;志愿者队伍超过129万支,注册志愿者已达两亿两千万人。
十年来,基本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2021年,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增长了1.2倍和2.1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或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集中和分散养育的孤儿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28元和每人每月1288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77.9%和83.1%。
在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下,我国社会救助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这十年,各级财政累计支出基本生活救助资金2.04万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脱贫攻坚期内,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或者特困供养,占全部脱贫人口的19.6%。打赢脱贫攻坚战后,277万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被纳入低保或者特困供养,巩固了脱贫成果。同时,我国不断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施低保扩围政策,对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巩固拓展了兜底保障的成果,有力有序衔接了乡村振兴战略。
十年来,我国全面取消婚姻登记收费,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促进家庭和谐美满。目前全国有75%以上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立了婚姻辅导室;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目前已在部分省份进行试点。
十年来,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层民主渠道不断拓展,基层民主形式日益丰富,基层民主成效持续提升,在发展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先后出台和修订一系列党内法规,健全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体系,构建了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文章来源:《中国民政》 网址: http://www.zgmzbjb.cn/zonghexinwen/2022/0914/366.html